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虚拟数字人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 行业版权规范获司法支持
2025-09-10

虚
虚拟数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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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,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侵权。法院审理认定,虚拟数字人形象若体现制作团队独特美学选择与判断,具备独创性,可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;明确其著作权权属可依参与方独创性智力贡献认定,并对擅自销售涉案虚拟人物模型的侵权行为判令赔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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