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笔申报数量100 股起,以1股为单位递增,卖出股票时,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。
涨跌幅限制
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,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30%。
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%、60%时,将临时停牌10分钟,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,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。
交易方式
(1)竞价交易
①限价申报: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。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;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。
②市价申报:包括本方最优申报、对手方最优申报、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、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。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± 5%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,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.01元。
(2)大宗交易
大宗交易为协议转让,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,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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